當前位置:首頁>生活>門衛大爺要求節假日三倍工資遭拒為什么?
發布時間:2025-10-28閱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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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律規定,工作時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與物業公司不成立勞動關系,只是勞務關系,物業只需要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李大爺退休后在某物業公司當門崗保安,口頭約定每個月的工資為1500元,月休兩天,三班輪崗。離職后卻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在崗期間的節假日三倍工資,最后敗訴。
門衛通常是指居住小區或公司的出入口處的保安人員,他們負責管理進出人員和車輛,確保安全和秩序。門衛一般由物業公司雇傭,他們的工作職責包括巡邏、查看身份證件、登記來訪者信息等。門衛需要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以確保他們能夠勝任工作。在勞動法中,門衛是被視為一種特殊的工作形式,不同于普通的勞動合同關系。門衛的工作時間和地點比較固定,工資和福利待遇也由物業公司提供。這些工作條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門衛的權利和保障,但是門衛依然是一個合法的職業身份,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利。
門衛大爺已經退休,不再與物業公司存在直接雇傭關系,也無法享受勞動法規定的基本保障。他主張節假日三倍工資是因為他認為他仍然在為物業公司工作,盡管他可能只是兼職或臨時工。這種主張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需要認識到勞動法律的現實局限。他認為自己應該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益。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利益的重要法律體系,在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勞動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問題。
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和規范并不完全適用于所有勞動場所,特別是對于一些非正規或兼職工作,法律保護的空間更小。勞動法在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失靈和不公,有些雇主會以各種方式規避或逃避法律責任,導致部分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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