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生活>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管理
發布時間:2025-10-28閱讀(5)
|
(1)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①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后根據動火等級,按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最后將辦理好的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②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交給動火人。 ③一份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后,由動火人在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上簽字。
④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不準轉讓、涂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 ⑤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人和動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存查。(www.ws46.com) (2)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限 根據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規定,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期為24h,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期為120h。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
|
Copyright ? 2024 有趣生活 All Rights Reserve吉ICP備19000289號-5 TXT地圖HTML地圖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