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2閱讀(9)
有感于自家孩子考試作文中缺乏“金句”,不能讓閱卷老師眼前一亮,作文得分常年居于“二類文”(即每次作文都要扣10分以上),故于讀書之余,決心自給自足為孩子摘抄整理,以翼其作文能攀上“一類文”(作文扣分在5-6分)。我尋思普天下為人父母者,有此患者多矣,故饗之。以下句子均摘自杜預注、孔穎達疏的《春秋左傳正義》,譯文和點評是我加上的,P代表該書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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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猶可辭乎?
原文:申叔時使于齊,反,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吾儕(chái)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書有禮也。(p630)
試譯:申叔時到齊國出使,回來,復完使命就退下。楚莊王派人責備他,說:“夏徵舒行無道(之事),殺他的國君,我率諸侯去討伐并且誅殺了他,諸侯、縣公都向我慶賀,唯獨你不慶賀我,為什么?”申叔時回答說:“(我)還可以說幾句嗎?”楚王說:“可以啊!”申叔時說:“夏徵舒殺了他的國君,他的罪大了;(您)討伐并且誅殺他,這是您的仁義。不過人們也有說:‘牽牛踐踏別人的田,卻奪走這人的牛。’牽牛踐踏的人,確實有罪了;但是(因此)就奪走他的牛,懲罰太重了。諸侯跟隨(楚國)討伐,說是討伐有罪。現在把陳國設為縣,(這)是貪圖陳國的財富。用討伐(有罪)召集諸侯,卻用貪婪來結束它,恐怕不可以吧?”楚王說:“很好!我沒聽過這樣的說法。歸還陳國,可以嗎?”申叔時回答說:“(這)是我輩小人所說的‘從他懷里拿來然后還給他。’”于是重新恢復陳國。取陳國每鄉一個人帶著他們歸(楚國),(聚一地),叫它夏州。所以《春秋》說:“楚王入陳。使公孫寧、儀行父進入陳國。”這樣記載是認為(楚莊王)合乎禮。
“我有辭也”,可以理解為“我有借口”或“我有理由”;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可以理解為“想強加的罪名,怎么會擔心沒有借口”;
“猶可辭乎”,辭者,訟也;訟者,爭也;因此可以理解為“(我)還可以爭辯(幾句)嗎?”
申叔時在申辯之前,先問一句能不能申辯,妙啊!試想,楚莊王在問出“何故”時,心中就隱隱有怒氣了,這時,如果申叔時馬上回答一大通理由,楚莊王會覺得他在狡辯,不一定能聽完他說的話。但是,申叔時先可憐兮兮地問一句“老大,我可以為自己申辯幾句嗎?”,就立刻使楚莊王陷入不好發作的境地。若楚莊王說“不可”,別人會說他剛愎;如果說了“可以”,則中途不好發作。
如何勸諫地位超然的上位者,歷來是一門學問。在《觸龍說趙太后》中,觸龍說話的語氣和申叔時很像,都委婉謙和,不急不緩,恰到好處。后世進諫者不可不學!
57、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
原文:楚之討陳夏氏也,莊王欲納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諸侯,以討罪也;今納夏姬,貪其色也。貪色為淫,淫為大罰。周書曰:‘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務崇之之謂也;慎罰,務去之之謂也。若興諸侯,以取大罰,非慎之也。君其圖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蠻,殺御叔,弒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何不祥如是?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連尹襄老。襄老死於邲,不獲其尸。其子黑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歸,吾聘女。”又使自鄭召之曰:“尸可得也,必來逆之。”姬以告王。王問諸屈巫。對曰:“其信!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軍,而善鄭皇戌,甚愛此子。其必因鄭而歸王子與襄老之尸以求之。鄭人懼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晉,其必許之。”王遣夏姬歸。將行,謂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諸鄭,鄭伯許之。(P703-704)
試譯:楚國討伐陳國夏氏(時),楚莊王想納夏姬(為妃)。申公巫臣說:“不行。您召集諸侯,是因為討伐有罪;現在納夏姬,是貪圖她的美色。貪戀美色是淫,淫(要)被大罰。《周書》說:‘彰明德行,謹慎懲罰’,這是文王創立周朝的原因。彰明德行,說的是致力于推崇它;謹慎懲罰,說的是致力于避免它。如果出動諸侯(軍隊),因而遭受大的懲罰,就不是謹慎避免了。君王您應當(仔細)考慮這件事。”楚莊王于是打消了(這個念頭)。子反想娶夏姬,巫臣說:“這是個不祥的女人。她使子蠻夭折,克死夏御叔,使陳靈公被弒,夏徵舒被誅,使孔寧、儀行父逃亡,陳國遭滅亡,什么樣不祥的女人(能)像她這樣?人生實在不容易,難道有不遭受死亡的嗎?天下多得是美女,何必一定要(娶)她?”子反于是放棄。楚莊王把夏姬賜給連尹襄老,襄老戰死在邲,沒有要回尸體。襄老兒子黑要與夏姬私通。巫臣派人示意夏姬,說:“(你)回(鄭國),我娶你。”又派人從鄭國來召喚夏姬說:“(襄老的)尸體可以得到了,一定要來迎接(尸體)。”夏姬把這話告訴楚莊王。楚莊王向巫臣詢問這件事。巫臣回答說:“應該可信!知罃的父親,是晉成公的寵臣,且是荀林父的弟弟,新近做了中軍佐,而且與鄭國的皇戌交好,非常喜歡這個兒子。他一定通過鄭國來歸還王子和襄老的尸體,用這來交換知罃。鄭國人擔心邲之戰(得罪晉國)就想討好于晉國,他們一定會答應這事。”楚莊王送夏姬回鄭國。將要動身,(夏姬)對送行的人說:“得不到襄老的尸首,我就不回來了。”巫臣在鄭國聘夏姬(為妻),鄭伯同意了。
想必巫臣在說“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這句話時,他真正想說的恐怕是“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唯是至美,吾必獲之!”勸退楚莊王,要楚莊王講武德,頗費口舌,極難;勸退子反,“不祥”二字足以嚇阻,“天下多美婦人”即今之“天下何處無芳草”,因“不祥”而不值,子反果然中招。接著安排逃離路線,難度極大,果然是無權無財者,無福享美色也。58、楚材晉用
原文:及共王即位,將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于齊,且告師期。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將適郢,遇之,曰:“異哉!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及鄭,使介反幣,而以夏姬行。將奔齊,齊師新敗,曰:“吾不處不勝之國。”遂奔晉,而因郤至,以臣于晉。晉人使為邢大夫。子反請以重幣錮之。王曰:“止!其自為謀也,則過矣,其為吾先君謀也則忠。忠,社稷之固也,所蓋多矣。且彼若能利國家,雖重幣,晉將可乎?若無益于晉,晉將棄之,何勞錮焉?”(P705)
試譯:到楚共王即位,將要發起陽橋戰役,派巫臣去齊國聘問,同時告訴齊國出兵的日期。巫臣帶上全家人和財物出發。申叔跪跟隨他父親準備到郢都去,遇到巫臣,說:“奇怪啊!這人有肩負軍事重任的戒懼,卻又有桑中幽會的喜悅,大概是準備偷別人的妻子而逃跑的人。”到了鄭國,(巫臣)派副使帶回財禮,就帶著夏姬走了。打算逃到齊國,齊國新近戰敗,(巫臣)說:“我不住在不打勝仗的國家。”于是逃到晉國,并且通過郤至,得以在晉國作了臣子。晉國人讓他擔任邢地的大夫。子反請求用重禮來禁錮巫臣(使他不得為晉國臣)。楚共王說:“停!他是為自己謀劃,是錯了,(但)他為我先君謀劃卻是忠誠。忠誠,是鞏固社稷,所能保護的東西就多了。況且他如果能有利于國家,即使(送)重禮,晉國就一定同意嗎?如果對晉國沒有好處,晉國必定拋棄他,哪里用得著禁錮他呢?”
子反是楚莊王的弟弟,楚共王的叔叔,他被騙,足見其智商不如巫臣,故惱羞成怒要借刀殺人。楚共王繼位之初,還是一個十多歲的孩子,面對楚國,他能怎么辦呢?說出這番話,無非是給自己一個安慰罷了。這里比較有意思的是申叔時和申叔跪父子,申叔時就是那個說出“猶可辭乎”的智者,連他兒子申叔跪都能看出巫臣的異樣,何以申叔時看不出?既然他肯定也能看出,何以不發一言,不置一詞呢?他同情巫臣?或者認為巫臣是一勞永逸解決夏姬這個禍水級女人的良藥?
巫臣念念不忘夏姬,但夏姬帶來的禍患遠不止此!
59、余必使爾罷于奔命以死
原文:楚圍宋之役,師還,子重請取于申、呂以為賞田。王許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晉、鄭必至于漢。”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殺巫臣之族子閻、子蕩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閻之室,使沈尹與王子罷分子蕩之室,子反取黑要與清尹之室。巫臣自晉遺二子書,曰:“爾以讒慝貪婪事君,而多殺不辜,余必使爾罷于奔命以死。”(p728)
試譯:楚國包圍宋國那次戰役,楚軍回國,子重請求取得申邑、呂邑,把它們作為(自己的)賞田,楚莊王答應了他。申公巫臣說:“不可以。這申、呂之所以為城邑的原因,就是以這些田地作為軍賦,用來抵御北方。如果(被私人)取得這些田地,這就沒有申邑和呂邑,晉國、鄭國一定會進逼到漢水。”楚莊王于是撤回命令。子重因此怨恨巫臣。子反想娶夏姬,巫臣阻止他,最終(巫臣自己)娶了夏姬并逃亡(到晉國),子反也怨恨巫臣。到楚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殺了巫臣的族人子閻、子蕩和清尹弗忌以及襄老的兒子黑要,并且瓜分他們的家產。子重取得了子閻的家產,讓沈尹和王子罷瓜分子蕩的家產,子反取得黑要和清尹弗忌的家產。巫臣從晉國寫信給子反、子重兩人,說:“你們用邪惡奸佞貪婪事奉國君,而且殺了許多無罪的人,我一定要讓你們疲于奔命而死。”
注:“子重請取于申、呂以為賞田”句中的“于”是介詞,引進動作行為直接涉及的對象,“于”所在的介賓結構用于動詞或謂語之后,作補語,一般不必譯出。
一個女人引發的戰爭已經箭在弦上!海倫引發了特洛伊戰爭,夏姬引發了吳楚之戰。圍繞夏姬,我們看到了楚莊王、陳靈公、孔寧、儀行父、子反、子重、巫臣、公子蠻、夏御叔、夏徵舒、連尹襄老、黑要。受其影響而死的子閻、子蕩、清尹弗忌。搶奪財產的沈尹、王子罷。夏姬就像一個漩渦,吞噬她周圍的一切!
60、巫臣請使于吳,晉侯許之。吳子壽夢說之。乃通吳于晉,以兩之一卒適吳,舍偏兩之一焉。與其射御,教吳乘車,教之戰陳,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為行人于吳。吳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馬陵之會,吳入州來,子重自鄭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歲七奔命。蠻夷屬于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于上國。(p728-729)
試譯:巫臣請求出使到吳國,晉景公同意了他這個請求。吳王壽夢喜歡巫臣。于是吳國和晉國通好,率領兩偏成一卒共30輛戰車到吳國,留下兩偏中的一偏即15輛戰車在吳國。送給吳國射手和御者,教吳國人駕馭戰車,教他們戰陣,教他們背叛楚國。(巫臣)把他兒子狐庸安排在吳國,讓他在吳國擔任行人。吳國開始討伐楚國、討伐巢國、討伐徐國,子重奉命奔馳(救援)。馬陵盟會,吳軍攻入州來,子重從鄭國奉命奔馳(救援)。子重、子反于是在一年中七次奉命奔馳(救援)。那些從屬于楚國的蠻夷,吳國全部攻取它們,因此開始強大,吳國與(中原)上國通問(往來)。
注:(1)春秋徒法----五人為伍(5人),五伍為兩(25人),四兩為卒(100人),五卒為旅(500人),五旅為師(2500人),五師為軍(10000人)。最初,一兩衛一車;后來,一車有甲士3人,步卒72人,總共75人;
(2)春秋車法:兩偏為卒,五偏為伍。二十五乘之偏(25輛戰車),五十乘為卒(50輛戰車),百二十五乘為伍(125輛戰車);十五乘之偏(15輛戰車),三十乘為卒(30輛戰車),七十五乘為伍(75輛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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