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1-25閱讀(1)
全是坑!為什么再便宜也不能買“村證房”,誰買誰后悔
前不久,筆者發布了一篇文章100萬!買不起也賣不掉,石家莊的樓市怎么開始“互相傷害”了?,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很多莊里人都表示,如今100萬想在石家莊買房基本是癡心妄想。
然而沒過幾天,就有人分享給我他自己的買房故事,確確實實花了100萬買了套還不錯的房子。然而在這背后,還有另外一段不為人知的心酸經歷,今天我將這個故事分享給大家,是非對錯就由大家來評價吧!

多少年來,縈繞在老李心上的難題就是,怎么給自己即將成家的兒子買套房子。
老李自己是原紡織廠的工人,現在一家子還住在一套小兩室里,雖然不算寬敞,但是周邊配套不錯,日子過得也挺舒適的。

但問題就在于,兒子已經25了,有個交往了3年的女朋友,兩家人也互相見過面,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可是新媳婦是萬萬不能嫁到老房子里的,不僅住不開,說出去兩家臉上都挺沒面子的。
所以,買房,迫在眉睫!這是2015年發生的事。

老李的身體不太好,這么多年看病治療導致家里沒什么積蓄,還好女方家長比較開明,兩家人湊了幾十萬,打算一起給兒女們買套新房子。
可惜,時運不濟,2016年幾乎是石家莊房價飛漲最瘋狂的一年。有人總結稱:“石家莊的房價由5000元漲到10000萬元用了6年時間,而在2016年房價從10000元/㎡漲到15000元/㎡卻只用了半年時間。”

而此時,老李一家子還沒有選上心儀的房子,卻猛然發現,自己手上的那點錢已經買不起想要的房子了。
至此,兩家人的意見出現了分歧,親家那邊表示,房價漲得太厲害了,哪怕買套小房子也要給小兩口先占上,不然以后可能漲得更厲害。
但老李兩口子并不這么想,自己家住的小兩室這么多年早成了“老破小”,老兩口身體又不好,肯定還是和兒子住一起心里才踏實,將來要是有了孫子,一家人必須買套百平米以上的三室才能住的開。

就這么一耽誤,買房的希望變得遙遙無期,兩家人一見面就吵架,連帶著兒子和準兒媳也屢屢鬧意見,導致兒子的婚事都開始搖搖欲墜。
看到如此情形,老李確實著急了,也就在這個時候一個關鍵的人出現了,促使老李做出了那個重要的決定:買村證房!

這個關鍵的人,是老李的一個表親,聲稱自己身邊有資源,可以幫老李買套村證房,價格才8000元一平,而且戶型不錯,完全符合老李家想要的效果。
但問題在于,所謂“村證房”屬于“小產權房”,原則上是不允許投放市場進行買賣的,后續引發糾紛的風險還是很大的。想到這里,老李還是比較猶豫。
可這位“貴人”表示,自己在村里有關系,肯定能辦下證件,不用擔心后續發生什么問題。再說了,有“熟人”兜底,還怕什么?

不得不說,在當時的房價來看,8000一平實在是太誘人了。而阻礙老李買房的最大因素其實并不是擔心證件的問題,而是要求全款買房,自己拿不出來。
于是,動了心的老李開始到處找錢,最后借遍了親朋好友,總算是湊了100萬,經過貴人介紹,買了套120平的三室兩廳。當然,兒子的婚事也順理成章進行,喬遷新居+喜結良緣,正所謂好事成雙,一家子都沉浸在歡樂之中。
到此為止,似乎這件事得以了完美解決,老李一家住進了心儀的新房,兒子的婚事也沒有被耽誤。但正所謂盛極必衰,屬于老李一家人的噩夢才剛剛開始。

2020年底,老李突然接到通知,說國家要清查小產權買賣行為,他們家目前屬于違法交易,需要予以清退!
花了100萬,住了好幾年的房子,說不讓住就不讓住了?這怎么可能接受呢!于是,老李拿出了自己的“房屋所有權證”,宣示了自己對房產的主權。
然而這卻遭到了對方的駁斥,因為這份所謂的“房屋所有權證”,底下居然寫的是“XXX村委會制”。對方說這種證件沒有法律效力,現在老李一家根本無法證明自己對房屋的產權!

直到今天,老李一家依然為這套“不屬于自己的房子”感到發愁,甚至在咨詢法律人士后得到的答復也是“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這里面的細節過程,老李并沒有說太多,但從他激烈的用詞來看,他肯定是充滿了憤怒,認為自己從一開始就被人“下套”了!
就這樣,一套“村證房”成了一家子的噩夢!
關于老李的故事講完了,那么接下來我們要說一說,為什么不能買所謂的“村證房”呢?
正如上面提到的,“村證房”隸屬于“小產權房”的一種,而所謂的“小產權房”歷來都是監管部門打擊的對象,從本質上來看,它其實是一場非法交易。

要知道,在法律上是沒有“小產權”的定義的,它只是人們約定俗成的一種稱呼,從法律程序上來看,“小產權房”基本都是無產權或者“非法產權”,所以就會導致購房者買的房子其實屬于“違法建筑”。無論是從個人手上買房,還是從集體手上買房,進行的是“非法交易”就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后續存在非常大的隱患。

這個從根源上的定義,決定了即便是買賣出現糾紛,購房者也“欲訴無門”,因為購房行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而在“小產權房”買賣的過程中,最常見的糾紛,都來源于原本的房主反悔。而反悔的原因,又大多與拆遷、土地升值等因素有關。

畢竟房產交易涉及金額巨大,別說是無保障的“小產權房”,就算是正規的住宅二手交易,房東臨時“跳價”等情況也是屢見不鮮。但區別在于,正規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約束,隨意的變卦是不被允許的。
但“小產權房”的交易,會不會發生糾紛全在于賣家的“良心”,或許1、2萬的差距不足以讓雙方“撕破臉皮”,但如果是10萬、20萬呢?

從網絡上搜尋一下,會發現大量的案例都是小產權買賣,賣家后悔所導致的。

而更關鍵的則是,房東的這種行為,基本上是不會受到法律上的懲戒。以較為出名的“宋莊畫家村房產糾紛案”為例,賣房的村民因房價上漲而后悔,最終對薄公堂,終審結果也不過是判決買家90天內將房屋騰退,賣家返還房款再加上一點象征性房款利息補償共計9萬元而已。

相比上千萬的利益,這9萬元的補償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打算買小產權房,就要隨時抱著“錢房兩空”的思想準備。從這個角度來看,“小產權房”的風險甚至比“爛尾樓”還要大!

回過頭來看問題,在石家莊,“村證房”的買賣其實十分普遍,甚至某“村證房”因為緊鄰優質學區,房價被炒到了2萬多元。事實上,媒體對“村證房”問題的報道一直存在,同樣在2016年,《民生關注》欄目就曾親自到“東留營嘉園售樓部”現場進行報道,揭露了許多“村證房”所存在的問題。

可惜,媒體的關注并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警覺。在價格優勢下,依然有不少人上了“村證房”的車。
如今,很多地方政府都對小產權買賣進行了嚴厲打擊,提出了“四不”原則,即“不準過戶,不準交易,不準見證,不準蓋公章。”

甚至有些地方,對于有小產權水電過戶記錄的個人,還會限制新房交易及保障房排號的資格。對于那些經營小產權交易的中介門店,也予以處罰甚至查封。
有人將購買小產權房形容為過“地雷陣”,要是運氣足夠好,安全趟過就算是撿到了大便宜。但如果運氣不好,只要踩中一個雷,那么就要全盤皆輸。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人信誓旦旦表示,自己買的房子沒有任何問題。沒有道理“別人不查,就查你的?”
或許對于這部分人來說,只有鞭子打到自己身上,才覺得疼吧!
關于所謂的“村證房”或者“小產權房”,你的看法是怎樣的?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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