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1-25閱讀(1)
課間玩耍 洛南一名小學生被同學推下高臺致腳趾骨折
在課間玩耍時,洛南一名一年級小學生被同學推下高臺致腳趾骨折。目前該名學生已返校,雙方家長因賠償問題發生分岐。

10月18日,洛南縣一老太太向華商報-二三里資訊反映稱,她的孫子今年6歲,在洛南縣古城鎮寺坡九年制青瓷學校上一年級。9月30日14時許,課間休息時,孩子被兩個同班同學強行拉扯到操場一邊的高臺處,然后一名學生從背后推下,導致孩子左腳第5跖骨骨折。孩子受傷后,由于國慶節假期,她先自行帶孩子看病。“推我娃的學生家長,給了幾百塊錢醫藥費后說我娃是自己摔的,現在不管這事了。”老太太說,“我原來每天打工,現在要每天照顧娃,導致沒有生活來源。”

10月19日下午,記者聯系了受傷孩子的班主任吳老師,其稱,這件事學校一直在協調處理。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洛南縣古城鎮寺坡九年制青瓷學校姚校長,其稱,當日下午課間休息時間,孩子們在操場玩耍,一年級的兩名小孩子貪玩,把另一同學拉到操場邊上欄桿外邊一米左右的高臺上,其中一個小孩把另一個小孩推了下去,導致該名小孩一只腳的小腳趾骨折。老師看到后連同負責安全的校長立即把受傷孩子送往醫院治療,并及時聯系了家長,目前孩子已經正常在學校上學,只是走路稍有受限。

姚校長介紹,入學時曾給學生上過安全教育課,一年級學生入學不久,比較貪玩。事故發生后,學校及班級對拉扯、推人的兩名小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再次教育全校學生不能在課間玩耍時瘋跑、打鬧,以免不安全事件發生,并讓教師在課間加強對學生嬉耍、打鬧的安全巡查。通過學校積極協調,兩名學生家長已經支付受傷學生家屬500余元醫藥費。受傷學生家屬索要3個月每天70元誤工費,兩名學生家長認為孩子受傷才20天,等孩子完全康復按天數支付一定比例誤工費。“待孩子完全康復后,學校將繼續協調此事。”姚校長說。
華商報記者 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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