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7)


擇木擇期
官家的喪事是曹雪芹著重描寫的內容,他重點描寫了秦可卿的喪事,此外還寫了賈敬和尤二姐的喪事。官家喪事的花費遠高于平民,體現在方方面面。
一是安葬死者的棺木非常高級。秦可卿和尤二姐死后,賈珍賈璉不是像多官夫婦那樣直接去棺材店買棺材,而是先選木料,再做棺材。所以棺材店里那些現成的棺材是給普通民眾準備的,都是由低級木材做的。棺材店面對的是一般民眾的消費力。選擇高級木材定制棺材才是官家喪事通常做法,就好比當今富人在服裝、首飾等商品上進行私人定制一樣,這是當時社會的一個特點,也是當前很多影視劇所忽視的一點。
賈璉花五百兩銀子給尤二姐買了一副高級木材做棺材,表達的是對尤二姐深深的歉意。賈璉娶尤二姐的時候,鳳姐正患病。賈璉原本打算把尤二姐安置在外,等個一年半載,鳳姐死了,就把她接入府中做正室。誰承想,鳳姐沒有死,尤二姐進府后沒過幾天好日子,流產后自殺身亡。賈璉非常難過,花五百兩銀子給尤二姐買木材,實際上是在追認她為正室妻子,她生前賈璉沒有實現讓她做正室的諾言,死后則讓她享受一下正室的待遇。所以五百兩銀子的木材費用也就是官家人員死后的花費標準。這和多官夫婦只花幾兩銀子就能完成買棺入殮、火化尸體等全部喪葬形成天差地別的花銷狀況,也可見社會的貧富差距之大。
賈珍給秦可卿挑選棺木的時候,還沒有給身為黌門監的賈蓉買官,秦可卿還只是個民婦,她連價值五百兩銀子的木料做成的棺材都不配享受。即便是賈珍后來給賈蓉買了官,她成了官婦,享受五百兩銀子的木料做成的棺材也才與身份相當。而賈珍在她還是民婦的時候就給她選擇了一千兩銀子都買不到的檣木!這太過奢華,所以賈政才會勸阻。我們通過具體的數值對比,才明白檣木超標到了什么程度,也才明白賈珍不惜盡其所有為秦可卿治喪到了什么程度。
這副檣木薛蟠作了人情,沒要賈珍付木料錢,只要賈珍給付做棺材的工錢。雖然賈珍省了購買檣木的錢,但是他還得付另一副棺木的錢,那就是瑞珠的棺木。賈珍對于瑞珠的入殮是按孫女之禮進行的。此時的瑞珠還是民女,估計享受的就是棺材店里的那些低級木料做的棺材。
官家喪事花費之大的第二個方面是治喪期長。秦可卿死后,賈珍專門請了欽天監陰陽司來確定停靈的時長,賈敬和尤二姐死了,尤氏和賈璉也專門請了天文生來擇期入殮。天文生是欽天監的官員之一,那就肯定也選擇了停靈時間。所以官家治喪請欽天監陰陽司來選擇入殮的時間和停靈的時長是必要的流程之一。
陰陽司給秦可卿確定停靈時間是七七四十九天,這個時間應該是官方擇期的最長停靈期。舊時迷信認為人死后還會轉世降生,從死亡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期,期滿后就會降生;如果一期滿了還沒有降生,那就得再等一期,最多就是第七期,死者必定會降生。秦鐘只停靈了七天就下葬了。賈瑞的靈柩在家停靈七天后也被送往鐵檻寺寄放,日后再帶回金陵下葬。陰陽司給秦可卿確定停靈時間的時候,秦可卿也還只是民婦,怎么陰陽司卻按官婦的級別給她擇了四十九天的最長停靈期呢?因為賈珍在誰面前都不掩飾對秦可卿之死的悲傷,也不掩飾自己努力按高規格的儀式給她治喪的愿望。陰陽司官員也就做了個人情,滿足了他的心愿,給秦可卿定了個最長停靈期。
由此推斷,被追賜了五品官職的賈敬的停靈期也是四十九天,不可能低于他的孫媳婦。從喪事費用的角度來說,喪期越長,消耗的財力肯定越大。
大部分的紅學評論在評論賈珍超標為秦可卿治喪的時候,都很喜歡引用擇木這一情節,基本上忽視了擇期這一情節。其實,擇期和擇木一樣,都是寫賈珍超標厚葬秦可卿的表現。當然,賈珍給賈蓉買官后,秦可卿由民婦升格為官婦后,享受四十九天停靈期的待遇就變得符合身份了,但那是后話了。

悲情人生
尤二姐是賈璉的二房,屬于“妻”系列,是僅次于正妻的次妻,實際上是半個正妻,是主人階層;不屬于相當于半個主子、實際上仍是奴婢階層的“妾”系列。所以尤二姐是官婦。而天文生給她選擇的停靈期卻與秦可卿大相徑庭。
天文生回說:“奶奶卒于今日正卯時,五日出不得,或是三日,或是七日方可。明日寅時入殮大吉。”賈璉道:“三日斷乎使不得,竟是七日。因家叔家兄皆在外,小喪不敢多停,等到外頭,還放五七,做大道場才掩靈。明年往南去下葬。”(第69回)
天文生給了三天和七天兩個停靈時長的選擇,最長的也才七天,和秦鐘賈瑞一個檔次,相當于平民,這是為什么呢?因為尤二姐的二房地位并未得到賈家和社會的正式認可。賈璉仍在服喪期,賈母僅僅同意讓尤二姐提前一年入府居住,還規定一年后他們才能圓房,意思就是一年后尤二姐才能正式成為賈璉的二房,所以尤二姐仍是平民。天文生不敢按官婦的規制給尤二姐定喪期,否則不等于坐實了賈璉孝中娶親的罪名嗎?
賈璉并不認同天文生的選擇。懷著對尤二姐的深深歉意,他堅持要停靈到五七時段,也就是三十五天。但是當時賈政賈珍都不在家,他是兩府中唯一能主理事務的人,不能在家里停靈太久,影響他的日常事務,于是決定七天后把尤二姐的靈柩送往家廟再做大道場,停靈到三十五天后,再擇期運往金陵下葬。這也可見,停靈三十五天是官家喪事的最低停靈時長。可惜因為賈母反對把尤二姐的靈柩送至家廟,尤二姐的靈柩并沒有停滿三十五天就下葬了。賈母是因為討厭尤二姐才反對的嗎?不是。賈母得知尤二姐的死訊時說:
“信他胡說!誰家癆病死的孩子不燒了一撒?也認真的開喪破土起來!既是二房一場,也是夫妻之分,停五七日抬出來,或一燒或亂葬地上埋了完事。”(第六十九回)
癆病就是肺結核,在當時是一種可怕又無法治愈的傳染病,得癆病而死的尸體都得盡快焚毀。尤二姐是自殺身亡,并非癆病,賈母聽了鳳姐的讒言,以為尤二姐是得癆病而亡。尤二姐流產合府皆知,賈母清楚賈璉和尤二姐的事實婚姻,也理解賈璉此時的傷情,同意按三十五天的官家停靈喪期在家里給尤二姐治喪,但是尤二姐的靈柩如果抬到家廟里去治喪,那就等于對外宣告賈璉孝中娶親的事實。身為一等誥命的貴婦,有著多年政治經驗的賈母是不會同意這種授人以柄的事發生的。相反,在家里怎么給尤二姐治喪那都是自家的事,政敵們無話可說。然而,賈璉因為要主事兩府,又不能在家治喪太久,在這種兩頭為難的局面下,只好讓尤二姐七日后就下葬,還只能葬在尤家墳塋,不能作為賈家媳婦南下葬入賈家祖墳。尤二姐的悲情人生真是從活著延續到了死后,著實令人唏噓!
賈璉和賈母都認為停靈至少要停到“五七”。“五七”為什么這么重要呢?“五七”是理喪中的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根據迷信的說法,人死后的第三十五天,人的靈魂會回到家里來與家人作最后的決別。這是一個重要的祭祀時間,應該說對每個死者都一樣,可是他們對奴婢就不一樣。王夫人為了掩蓋自己把病重的晴雯攆出后致死的罪行,故意說晴雯是得女兒癆而死,要多官夫婦即刻把晴雯的尸體焚化。賈母以為尤二姐是得癆病而亡,但是仍認為可以“停五七日抬出來”。仆人得了癆病而死,尸體就得即刻焚化,一天的靈也不讓停;主人得了癆病死了,至少還可以停靈三十五天,以盡孝義,這是多么大的反差!統治者對奴婢的人格和生命是何等的藐視!

排場龐大
官家喪事耗資大的第三個原因是排場大。賈敬死了,賈蓉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把大廳布置成靈堂,并在府門前搭建鼓手棚牌樓等臨時性建筑。秦可卿死后,作者對賈府在喪儀方面的布置描寫非常詳細,寧國府的三處地方都布置了喪儀:第一處是在寧國府大廳請一百零八位禪僧每天念經超度亡靈,第二處是在會芳園天香樓請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每天打醮,第三處是在會芳園登仙閣停置靈堂,請五十位高僧和五十位高道每滿一個七期在此分別做一次法事。
秦可卿的靈堂沒像賈敬那樣設在大廳之上,是因為當時她還是民婦。寧國府是敕建的府邸,是皇帝表彰功臣的象征,怎么能讓一個民婦的靈柩停在大廳之上呢?后來賈蓉成了五品龍禁尉,秦可卿成了官婦,可靈堂已經設在了登仙閣,不好遷移到大廳上,否則會讓死者不得安寧,所以照舊。
一些學者認為秦可卿上吊自殺的地點是在天香樓,這種看法沒有文本依據,筆者倒認為秦可卿上吊的地點是登仙閣。一是她的靈堂就設在登仙閣;二是《紅樓夢》里的地名很多是因事命名,富有寓意,與情節呼應,所謂“登仙”不就是通過死亡尋求解脫,登臨仙界的意思嗎?
既然秦可卿的靈堂設在登仙閣,為什么又要在大廳上安排喪儀呢?因為大廳是寧國府接待來吊唁的客人的場所。登仙閣在寧國府的花園會芳園里,屬于內府。官員來了,由仆人把祭禮送至靈前,他們自己則被賈政等人迎入大廳相待,這是書里的描寫。如果大廳里不安排喪儀,又哪有吊唁的氛圍呢?
大廳和登仙閣各設了喪儀,為什么還要在天香樓又設一處喪儀呢?登仙閣是供人上奠的靈堂,大廳則已經有了一百零八位禪僧,再把九十九位全真道士也放在大廳里的話,光人數就高達兩百零七人,還要分別設佛壇、設道場,那大廳實在是容納不了,所以得另找一處地方安排道士打醮。
由此可見作者在文藝創作方面的態度是多么嚴謹!換了當今有些作者來寫官家喪事,他們才不管那么多,把僧道法事都放到靈堂上,那多熱鬧,那場面多宏大啊!寧國府只是一個公爵級的官員私邸,不是皇宮大殿,容不下兩百來號人,曹雪芹把自己的筆緊緊地收攏在這個背景之下。所以《紅樓夢》才成了流傳后世的封建社會百科全書,而沒有成為一部天馬行空的演義奇談!
賈珍為賈蓉買了五品龍禁尉的官職后,于是把寧國府的外圍執事也升格為五品規制:
靈前供用執事等物,俱按五品職例。靈牌疏上皆寫“天朝誥授賈門秦氏恭人之靈位”。會芳園臨街大門洞開,旋在兩邊起了鼓樂廳,兩班青衣按時奏樂。一對對執事擺的刀斬斧齊,更有兩面朱紅銷金大字牌對豎在門外,上面大書:“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對面高起著宣壇,僧道對壇榜文,榜上大書:“世襲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御前侍衛龍禁尉賈門秦氏恭人之喪。……”(第13回)
秦可卿的喪儀如是布置,賈敬的喪儀排場也是一樣,有僧有道有靈堂有外圍執事,作者沒有贅述,否則小說就成流水帳了。
前文已述,五七是一個重要節點。到了五七的這一天,除了三處僧道齊做法事以外,賈府還請了十三個尼姑搭繡衣、靸紅鞋、念咒語來做法事。書里提到當天是“五七正五日”,并非指人死后的第四十天,而是指第五個七期滿期的那一天。
出殯前夜“燈明火彩,百般熱鬧”,親朋好友們通宵不眠,守靈相伴。孝家請了兩班小戲和耍百戲的人員徹夜表演來招待大家,消除困意。
漫長的停靈期終于過去了,出殯的時刻終于來了。天亮后,到了吉時,由六十四名青衣組成的儀仗隊來請靈出殯。這里的青衣和奏樂的青衣概念不同。奏樂者在書里也被稱為“青衣”,是指身著黑色喪服演奏哀樂的樂隊。出殯儀仗隊的青衣則是另一撥身著黑色喪服的儀仗人員,他們中有的人抬棺材,有的抬拿各種執事陳設,有的專門哭喪。
好不容易把靈柩運到了鐵檻寺,喪事該告一段落了吧?沒有。孝家首先得招待參加出殯典禮的親友們吃飯,還得給賈敬做百日道場。秦可卿和瑞珠是女性,男尊女卑,她們的靈柩運到寺里后只做三天的安靈道場。這三天里,賈秦兩家的近親屬在此居住,直到道場結束,他們在此吃住的費用必然也是賈家開支。
寺中道場做完后,喪事這才告一段落,但還沒有結束。寶珠不肯回府,賈珍只得安排人陪著她在寺里呆著,這還有些花費。最后還得把靈柩運回金陵下葬。前文已述,隔省遷柩的費用大體是六十兩銀子。可如果到了金陵,又要舉行一些喪葬儀式的話,那就還得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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