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民俗> 《撼龍經》100十二杖法之對杖法
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10)

原文:
上剛下柔,就剛柔交接處對脈中插,故曰對。蓋居高則峻急,處卑則微軟,乃于高低相代之所,干濕暫判之間,平分緩急,剛柔相濟,中正對撞,隨勢裁成,使其得宜,謂之中聚撞穴。要左右相登,并無凹陷,穴情明白,生氣呈霧方結,本然上泄下陡,難免土蟻之患。

對杖的特點
對杖是堪輿倒杖十二法之一,指適應龍脈來勢直昂,突然低跌入穴的特點,在高低相接的折中之處立穴放棺。有云:對者,杖頭緊指有情之處,取其四勢登對而中心受穴者也。
將杖頭對準前后左右,取其四勢,登對而中心受穴,在龍真穴正、四勢平和,可是落脈卻沒有“窩、鉗、乳、突”這些明顯的地貌特征可資選擇的山間小盆地,用沒杖等法比較困難,于是,堪輿家就只好對前后左右,以“天心十道”之法定穴,故名對杖。

什么情況下適宜用對杖法
經曰:凡對杖之法,以其脈直昂,忽然低下,居高則急,處卑則弱,上無停,下無坡,兩旁不結,只于高低相接之所倒杖放棺,是為對杖。對者,必須祖宗峻拔,降體奇偉,行度精俊,兩水夾出,直來若奔,一水橫攔,其止若尸﹔龍真局正,三方環固,四勢和平。
及至入首去處,如一片浮牌,無窩、無鉗、無乳、無突,本身之上,毫無憑據:但體前情親,后樂準輔弼,刺魚腮指定,四獸交顧之處,以天心十道口銜材之法取之,則穴無遁情矣。
又有一等龍脈,清濁未分,上面高直,下面低墜;高捍則見下面太低,低捍又覺上面懸絕;卻于緩急平分之間,對脈中停受穴,此又一法也。
大抵只要四勢登對,則裁穴必在十字橫直交接之中。多用挨、并、對、插四作法,何則?對杖,平中多用之,山岡間有之。蓋平洋之脈,有生死而無強弱,有起伏而少分合,故當挨生、并死、墜氣、插脈,隨界水淺深以成穴也。
斯則山水朝揖于外,生氣藏畜于內,如石中之玉、沙里之金,不鑿不淘,曷為而見;坪中之穴,不有證佐,不有對杖,曷為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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