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1-22閱讀( 10)


圖說26樓一戶業主違法搭建陽光房后將露天區域占滿徐馳攝下同
近日家住江寧路356弄寶業靜安紫苑的居民盧先生向新民晚報反映多年以來5號樓的部分高層業主在平臺上搭出陽光房給小區帶來安全隱患
高層樓接連搭出玻璃陽光房
10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寶業靜安紫苑在居民盧先生的引導下記者首先來到24樓站在公共走廊內往窗外望去東側的一排平臺上放著一張桌子和幾把藤椅靠墻一側還掛著木質秋千在這些家具旁邊一間玻璃陽光房頗為惹眼陽光房內擺放著一些晾曬的衣物和毛巾等還堆著不少雜物
記者隨后抬頭望去在25樓和26樓的同樣位置也均被陽光房占去而26樓的情況最為嚴重玻璃陽光房把這部分約10平方米的空間全部擠占盧先生說整棟樓建造時就在24至26樓處或有意或無意地預留了這部分面積給了一些業主搭違的空間
但是有居民說搭建陽光房之后安全沒了保障萬一臺風等惡劣天氣來臨玻璃如果直接從20多層樓高的地方掉下去實在太危險了還有一些居民則擔憂火災隱患一旦引來祝融可能直接牽連到外立面就闖大禍了

圖說俯瞰后可以發現2526樓兩間陽光房
城管認定為存量違建
隨后石門二路街道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多位城管執法隊員來到現場一名保安隊長表示物業經理不在外出培訓了在城管部門反復向物業方面確認后才得知該區域為業主的套內面積由于這些玻璃房均與業主房屋主體相連因此記者和一眾工作人員都無法直接進入玻璃房內部查看
不過在現場石門二路街道城管執法中隊一名隊員告訴記者去年城管用無人機排摸轄區內的違法建筑時已經發現這三處違建玻璃房并且將它們認定為存量違建記錄在庫經過大致勘查3間陽光房分別在810平方米不等
既然認定為違建什么時候才能處理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不能在記錄之后就沒下文了居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盡快處置違建將這些陽光房拆除杜絕安全隱患
新民晚報記者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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