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5閱讀(14)

春天里,踏青賞花泡溫泉,是一件超級舒服的事情。要是佳人相約,一起泡溫泉,那就更美了。但是,永定有六名男子被佳人相約去泡溫泉,買票的錢轉出去后,佳人卻不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永定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永定一女子假裝邀請網友到知名溫泉假區泡溫泉,從而實施詐騙,被判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六千元人民幣。4 月 8 日,龍巖法院網對此案進行了通報。
阿雁是一名自由職業者,收入來源不穩定。阿雁深感自己手頭不寬裕,決定通過詐騙來增加收入。2019 年 1 月,阿雁通過添加微信附近的人加阿德為好友。2019 年 2 月 9 日,阿雁邀請阿德到龍巖某溫泉旅游度假區泡溫泉。聽到美女相邀一起泡溫泉,阿德深覺得艷遇一樁,馬上就同意了阿雁的邀請。兩人一起來到龍巖某溫泉旅游度假區,兩人商量后,決定一起泡 588 元的情侶套餐。阿德通過支付寶掃碼的方式轉給阿雁 588 元,讓阿雁去買票。阿雁又以溫泉情侶套餐需要加錢消費為由讓阿德再向其支付 488 元。阿德錢轉給阿雁后,阿雁表示自己忘記帶身份證無法在這里泡溫泉為由,將阿德帶到永定一家小型溫泉店。幾經周折,兩人總算是泡上溫泉了。令阿德沒有想到的是,溫泉泡到一半,阿雁就趁機離開了。第一次的溫泉之旅,阿雁從阿德身上合計騙到了 1076 元。
阿雁如法炮制,用同樣的方法詐騙了阿坤、阿林、阿君、阿初、阿志等 5 人。
永定法院經審理認為,阿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 6856 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案發后,阿雁積極賠償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并取得各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阿雁為懷孕的婦女,且具有悔罪的表現,對其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可對其宣告緩刑。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永定法院以詐騙罪判決阿雁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生活較為拮據的時候,大部分人會通過努力工作度過困難時期,但是有極小部分人通過詐騙手段來賺取錢財,獲刑又獲罰。向上述案件中,阿雁為了輕松來錢,用美色誘惑作為詐騙手段,落到這樣的結局,讓人可悲可嘆。
瀟湘晨報記者鄔成鼎
【來源:ZAKER瀟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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