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5閱讀(16)
因缺少相關孕產知識,17歲的阿珍誤認為自己剛剛產下的男嬰已經死亡,便隨手將其塞進塑料袋里放任不管,最終造成男嬰的死亡。
近日,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判決阿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知了這個案件。

2020年4、5月份,16歲的阿珍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想到自己尚未成年也沒有結婚,她害怕被別人知道說閑話,決定將這件事瞞下。整個孕期,她沒有告訴家人,也沒有到醫院進行過孕檢。

2021年1月5日深夜,腹痛不止的阿珍在出租房的廁所內順產下一名男嬰。因為沒有生產經驗,又見該孩子不哭也不動,慌亂之下阿珍沒有仔細檢查孩子是否活著,也沒有對孩子采取搶救措施,她便認為這個孩子是死嬰??紤]到要隱瞞家人,她也沒有叫家人幫忙救治或撥打120。而是隨手扯過一個塑料袋,將孩子和胎盤、臍帶一起裝在里面。因為生產后覺得頭暈,阿珍把塑料袋隨手放在凳子上后便轉身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阿珍睡醒后想起袋子里還有個孩子便急忙查看。這次,她發現孩子身體已經冰冷,沒有任何生命體征了。于是,她將孩子塞進了一旁的垃圾袋內,系緊袋口,連同垃圾一同丟到了鎮政府大門口旁的垃圾桶內。不久后,這個垃圾袋被人發現。經法醫鑒定,該男嬰為低溫及臍帶未處理至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

歸案后,阿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簽署了認罪認具結書。 2021年8月27日,湖南省麻陽縣人民檢察院以阿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被告人阿珍因疏忽大意,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國家刑律,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阿珍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阿珍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 鑒于阿珍屬于未成年人,未婚先孕,在未掌握孕產相關知識情況下,將生下的男嬰誤認為死嬰而進行不當處置而致男嬰死亡,為過失行為,情節較輕。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阿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文中人物為化名)
來源:上海法治報
編輯 吉倩倩 劉夢鴿 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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