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6-25閱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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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已經通過預約的方式,辦理了2023年度的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并曬出了自己的退稅到賬情況。
今天,在這里主要提醒大家注意,在享受退稅喜悅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個稅匯算相關的涉稅風險。目前,已經有多人因個稅匯算存在違規違法問題被查被罰: 1、成都稅務:未辦理匯算補稅,且拒不繳納,被強制執行 成都市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姚某洪,未辦理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補稅,且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仍拒不辦理申報。 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查明:姚某洪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2021年度個稅匯算,少交個稅,稅務部門向其送達處理決定書和處罰決定書。 姚某洪仍拒不繳納,于是稅務部門聯合法院,凍結了其全部資金賬號,并發出限制消費令。最終,姚某洪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共計35萬。 2、天津稅務:少計綜合所得收入,未如實申報個稅匯算,連補帶罰4.17萬 天津市某房地產公司員工吳某,因未據實辦理2021年度個稅匯算,且經稅務部門多次提醒督促,仍拒絕辦理更正申報,被稅務部門立案檢查。經查,吳某通過少計綜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繳個稅。 最終,吳某相關行為被稅務部門定性為偷稅,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7萬元。 3、寧波稅務: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少交個稅,連補帶罰16.64萬 稅務部門在對個稅綜合所得匯算辦理情況事后抽查中發現,波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高管毛某淵,存在未據實辦理2019-2022年度個稅匯算的情形。 經多次提醒督促無效后,稅務部門對毛某淵進行立案檢查。經查:毛某淵在辦理2019年度-2022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通過虛假填報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 最終,毛士淵相關行為被定性為偷稅,被要求補稅、繳納滯納金以及罰款共計16.64萬。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僅稅務總局稅案通報欄目就已經公開曝光將近40起典型案例。限于篇幅,更多被查被罰的案例,我們就不一一列舉了。建議大家在進行個稅匯算的時候一定注意涉稅風險,尤其有以下4條紅線,一定不要碰觸: 1、錯誤或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專項扣除等扣除項目 無論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還是專項扣除信息,抑或是捐贈扣除,都需要如實、準確進行填報。結合稅務部門公開曝光的案例,常見的需要大家規避的行為主要有: (1)在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時,父母雙方均按100%比例進行扣除。 (2)在填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時,非獨生子女按獨生子女進行申報,或將贍養人填報成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或因父母未滿60周歲,填報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信息。 (3)在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將一些不屬于繼續教育扣除范圍的證書,用于填報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4)編造信息,并通過虛假證明材料,虛假申報享受住房租金、大病醫療等專項附加扣除。
2、應匯算補稅,不進行匯算申報,或不進行補稅 按規定需要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需要在法定期限內進行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如果不及時辦理匯算申報,且收到提醒督促信息后拒不申報,可能會被稅務稽查,并被定性為偷稅,面臨補稅、滯納金以及罰款等嚴重后果。 另外,如果沒有按時匯算補稅,即便后續自己發現,或經稅務部門提醒發現,并進行匯算補稅,除了補繳稅款之外,也會有一筆金額不小的滯納金的。下圖就是一個慘痛的教訓:
注:滯納金按日收取,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萬分之五。 3、隱匿收入,或轉換收入性質,少交個稅 取得應稅收入不進行申報,或明明取得的是綜合所得收入,卻通過一些手段轉變成了經營所得進行申報,這類行為,如果造成少交稅款,很可能會被定性為偷稅,面臨嚴重后果。 4、收到稅務部門提醒督促信息,不予理會 稅務部門會通過事后抽查、輿情線索核查、稅收大數據分析,以及受理舉報等多種方式,發現納稅人存在涉稅違法行為。 一般情況下,稅務部門發現納稅人在個稅匯算上存在涉稅問題,會先進行提醒督促,要求納稅人核查、說明情況,或更正申報等操作。這個時候,如果納稅人積極配合,一般最多也就是批評教育,補稅,以及加收滯納金。 如果納稅人對于稅務部門的提醒督促信息不予理會,進行拒不更正申報等操作,那么則會面臨稅務稽查,進而可能被認定為偷稅。 一旦被認定為偷稅,不僅需要補稅,加收滯納金,還會有少交稅款0.5-5倍的罰款,并會較為嚴重的影響個人的納稅信用。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作為實際操作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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