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職場>國家藥監局重要通知影響所有執業藥師
發布時間:2025-11-20閱讀(2)
近日,國家發布了《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將會在2021年正式開啟實行。下面讓我們一起看看詳細國家藥監局重要通知影響所有執業藥師的內容介紹吧!
一、允許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職責
1、《通知》明確,針對當前部分地區執業藥師不夠用、配備難的實際情況,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不降低現有執業藥師整體配備比例前提下,
可制定實施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政策,并設置過渡期。
2、過渡期內,對于執業藥師存在明顯缺口的地區,
允許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職責,過渡期不超過2025年。
3、據了解,藥品經營領域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是指執業藥師,
其他藥學技術人員包括衛生(藥)系列職稱(含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主任藥師)、從業藥師等。
二、要求執業藥師配備的多重政策執業藥師的工作職責包括1、負責處方的審核和監督調配;向顧客提供用藥咨詢、用藥指導、藥品不良反應信息反饋等藥學服務工作;
2、建立長期購藥的慢性病患者健康檔案,指導其合理用藥;向公眾宣傳安全用藥、合理用藥知識;
3、督促企業在崗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確保質量管理人員有效履職等,責任重于泰山。
4、從上述規定均可以看到,執業藥師至少從政策規范的角度看,對于開設藥店,藥店獲取醫保定點資質,以及藥店日常從業規范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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